11月29日上午,備受關注的復星國際與SOHO中國“外灘地王”糾紛一案在上海市一中院開庭審理,復星國際以自己擁有優(yōu)先認購權為由,與SOHO中國、上海證大房地產、綠城控股子公司等六被告對簿公堂,要求法院判決被告之間轉讓外灘項目的協(xié)議無效。法庭上,復星律師指責證大“忘恩負義”,而SOHO中國的代理律師也針鋒相對,指責復星因吃不到葡萄而"心理扭曲"。 近一年來, SOHO中國與復星國際在上海外灘8-1項目方面的爭執(zhí),不斷引起人們的關注。據悉,雙方爭論的焦點仍然圍繞在對上海外灘8-1項目地塊的優(yōu)先購買權問題上,但在法庭上,雙方均未提出有實質性的新證據。庭審持續(xù)了3個多小時,最后雙方同意庭外調解。搜狐焦點網致電復星、SOHO中國雙方相關負責人,也并未得到具有明確答復。 SOHO中國:潘石屹的觀點就是公司立場 SOHO中國推廣部總監(jiān)王春蕾表示,在最終的結果出來之前,不便透露有關信息。但她強調,總裁潘石屹的言論就是SOHO中國的立場。 雖然潘石屹今日只就此事低調地發(fā)了一句“今天復星訴我們公司、證大公司、綠城公司的官司在上海開庭”。但早在5月31日,SOHO中國官方微博連續(xù)發(fā)布兩條微博,強調在購買8-1項目50%的權益這件事上,復星并不享有優(yōu)先購買權;而“證大地產、綠城中國選擇和SOHO中國成交符合中國的法律、法規(guī)?!?/P> 當天,SOHO董事長潘石屹轉發(fā)了該條微博并在自己的微博里寫到:SOHO用盡全力,以非常友好的態(tài)度想與復星精誠合作,共同建設好上海8—1項目,然而筆鋒一轉,他遺憾地表示這未能“阻止復星要走打官司這條路的決心”。 11月20日,潘石屹再次在博客及微博中向公眾回顧了SOHO收購上海外灘8-1項目過程,強調“堅信法律是公正的,不會冤枉我們”,并明確指出復星提出“SOHO要收購8-1項目證大和綠城的權益,必須給復星付5億元人民幣的補償,同時SOHO多給8-1的項目公司20億元的超額股東貸款”的合作方式是無理的要求,且“不相信任何一個法院會支持你們的無理要求”。但在博客的結尾,潘石屹則拋出了和解的橄欖枝:“上海外灘8-1項目是歷史賦于給我們的責任和機會,我們兩家應該拋開恩怨,團結合作,創(chuàng)造出對得起上海和時代的創(chuàng)新建筑作品,希望能盡快地從官司糾紛中走出來?!? 復星:聯合開發(fā)或難實現 復星方面有關負責人在電話中表示,此事已經進入庭審階段,具體結果要等法院宣判,在這個過程中,“不會干擾庭審”,但目前“不便回應”。 而在今天的庭審中,復星代理律師認為:SOHO方面忽視了復星與證大的“頂層協(xié)議”約定,即所稱的“母協(xié)議”概念。根據這個“母協(xié)議”,雙方約定了必須經過對方書面同意,才能進行權利義務轉讓。SOHO沒有經過復星的同意就受讓股權的行為是一種“惡意行為”,違背立法精神,以給予法律制裁以儆效尤。取得該項交易的合同也是非法合同,復星方面完全有權利要求判令合同內容及交易本身無效。至于未來雙方是否會聯合開發(fā)外灘地塊,復星方面并未表示具有可能性。 |